2012.01.04中國時報【林偉信╱台北報導】
民間司改會常務董事林永頌律師批評,司法院草擬的「人民觀審試行條例」,人民僅能「審」不能「判」,是形式的、假的司法改革。全國律師公會蘇文辰律師認為讓人民真正參與判決,才能落實「國民主權」。更有法官稱觀審制只會增加法官工作負擔,沒有實質效益。
林永頌律師指出,觀審員只能觀看審判過程,但做出的評議內容,無法拘束法官,真正量罪科刑進行判決的還是職業法官,「人民觀審試行條例」讓司法改革大打折扣。
蘇友辰律師表示,人民觀審只能表達意見,裁判權還是由職業法官主導,這樣的司法改革,無法取得人民信賴。他建議引進日本參審制,讓人民可以全程參與審判,並且對於罪責有無、適用法律及量刑輕重,人民都可以與職業法官平起平坐共同評議論斷,才能讓司法民主化充分發揮。
目前人民參與審判制度的型態,有英、美「陪審制」,有德、日、韓「參審制」;前者陪審員只決定有罪無罪,不及於量刑決定;後者如德國參審非專家不能參與,可與職業法官共同審判。韓國參審則採陪審與陪審混合制,但最後評議對於法官沒拘束力。
多位不願具名法官表示,司法院考量憲法八十條規定,法官有獨立審判權,認為讓人民參與裁判,有違憲的疑慮,所以仿韓國司法制度草擬「人民觀審制」;但以現在法院實務狀況,法官工作量大,還要再花時間向觀審員說明裁判結果,真是徒增困擾。